2012年度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的有关具体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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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申报企业
1.时间安排:根据商秩字[2009]7号文件的要求,自愿申报的企业于2012年12月5日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2012年12月15日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完成初审和上报工作。
2.申报程序:申报企业将完整评审资料报属地建筑装饰协会。地方建筑装饰协会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企业自我评价,组织当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进行初审打分,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企业自我评分、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和协会评价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列表统一报到全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系: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邱悦、吴恩振、田万良,电话:010-84600949、84600940,传真:010-8460095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层339室,邮编:100028。
4.附件: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⑵、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企业信息报送表;
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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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审复评企业
根据商秩字[2009]7号文件中关于“严格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复评”的规定。截止2011年12月31日因复评没有通过的19家企业的信用等级证书被废止;2012年我会将对取得信用等级证书的273家企业进行年审复评。请相关企业对2011年度信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2.
时间安排及程序:年审复评企业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加盖企业公章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复查。请个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认真履行复查工作,对重大违法违规失信企业不得瞒报。
3.资料要求:企业上报资料,需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请发至985497490@qq.com。
4.联系: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邱悦、吴恩振、田万良,电话:010-84600949、84600940,传真:010-8460095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层339室,邮编:100028。
5.附件:⑴、行业信用评价企业年审复评自查表;
⑵、行业信用评价企业年审复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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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