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行业名牌管理办法
互联网 09-09-07 阅读数:
**章 总则
**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地暖行业20年来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产品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突出成果,加快品牌文化建设,树立品牌意识,巩固名牌产品的社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提升骨干企业的名牌产品在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名牌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能力,推动行业和谐健康地发展,决定在地暖行业中进行“行业名牌”的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品牌授予“中国地暖行业名牌”称号。
第二条 本次活动开展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基础,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两年)。在评选过程中以“权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为指导,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条件
一、凡是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地面供暖委员会会员企业,能承诺履行协会章程中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同意接受委员会的有关协调安排,均可自愿申报,也可以经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协会择优推荐;
二、关心行业发展,有思路、有想法、能为行业的难点、热点献计献策,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为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技术方向。产品设计结构合理、技术成熟,有完善的工艺技术文件,工艺先进,具有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及产品研发能力和创新性。能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具有国内或地区性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已成为行业内或地区性的**企业;
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信誉高,有较大的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和**度及企业综合实力水平居行业前列;
五、多次荣获国家或省、市颁发的证书、已取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六、必须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地面供暖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七、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与地面供暖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企业必须具有与地面供暖产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八、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