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政府出台法律法规 大力发展森工业
互联网 08-12-17 阅读数:
此外俄政府还打算对各地区提供财政扶持,用以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和修建林区道路,为此将从联邦投资基金中拨款10亿卢布,每个地区将修建250-300公里的林区道路。
3. 加强各地区林业干部培训储备
为解决林业干部短缺问题,已责成地区发展部研究建立新的定向补贴体系,促进发展能够加强本地高素质干部储备的地区社会基础设施,之后将在联邦一级实行该机制。
4.加强对森林采伐和木材出口的监管
俄总理提出,整顿林业秩序是政府的战略任务。而反盗伐、反木材非法出口则是俄目前林业整顿的重头戏。近年来俄已明显加大了监管力度,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
(1)对总面积11.69亿公顷的林地建立国家清点体系。对其实行10年期的的林业计划,要求2008年内必须完成规划、计划和组织结构的制定,同时开始对2100万公顷进行试验性清点。
(2)建立木材采伐流通监控体系。要求对所有未加工木材交易实行强制报告制,对交易进行登记。在这方面已做了**步,2007年已通过了按《从生产到消费者》供货环节自愿提供林业产品原产地标准决定。在采伐领域从原来的主要通过航拍监控转为主要依靠卫星监控系统实行经常性干预。前不久联邦林业署成立了专门的森林资源卫星监控机构,每6个小时接收一次森林资源信息。林业署还投资5000万卢布研究通过电脑处理拍摄图像准确计算开发木材数量的手段,控制森林资源流失。
(3)提高原木出口关税。2007年2月8日,俄政府批准了提高未加工木材出口关税时间表。根据弗拉德科夫总理签署的政府令,决定2007年7月1日、2008年4月1日、2009年1月1日、2011年1月1日分四次提高原木出口关税。到2011年,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相当于木材海关估价的80%。政府令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正式生效。
此次俄罗斯对原木出口实施的是复合税,即根据出口原木的海关报关价格征收相关从价税,同时每立方米不得低于一定额度的欧元。分阶段完成提高关税后,俄将成为世界上限制未加工原木出口**为严格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