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政府出台法律法规 大力发展森工业
互联网 08-12-17 阅读数:
俄罗斯政府发展经济的方向之一就是发展森工业,随着其综合经济实力的恢复,俄提出了森工业要从资源开采向木材深加工方向转变的新的发展方针,为此近年来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整顿林业生产秩序,其主要目标是为吸引大规模投资,为扩大木材深加工、生产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创造条件。
1.理顺林权管理关系确定新的发展机制
自2007年1月1日起,俄罗斯新《森林法典》已经生效。《森林法典》主要解决了以下四方面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1)明确划分了森林使用的法律基础和保护森林再生产的公共标准,规定2008年各地区要完成林业经济条例和森林开发草案的制定工作,从2009年1月起,在森林利用方面将从申请制过渡到计划制。
(2)确定了新的林业管理关系,原由联邦中央控制的大部分森林资源和林权移交地方,联邦主体将直接负责林区管理。
(3)规定林区租赁期限从1997年《森林法典》规定的3年延长到**高49年,确定了以竟拍为主获得林地使用权的方式,同时要求保证竟拍过程透明。
(4)确立了林业开发优先投资项目机制。
俄官方认为,《森林法典》的实施是俄森工业发展方向转型的**阶段,该法典为实现对森林利用领域的投资创造了法律条件。
2.加大投资改善林业运输基础设施
为解决林业运输基础设施问题,未来俄打算利用投资基金、联邦专项纲要和对外经济银行贷款三个渠道解决投资问题。目前已利用投资基金实施了《发展Нижнего Приангарья配套项目》框架下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博古恰尔区的森工综合体建设项目;在《远东和后贝加尔2013年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框架下,计划对拥有大量森林资源的东部地区新建和改造6500公里的普通公路;开始利用外经银行贷款对几个木材加工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