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14家采石场“被自愿关闭”引争议
互联网 10-01-14 阅读数:
按照规定,环保局每年都会定期、不定期进行环保指标抽查,不合格的采石场都要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很快就被停产。在去年3月份年检过后,有95家采石场拿到验收合格通知并开工生产。“才开工三个月,就要整治?”黄明德实在想不明白,如果是因为环保问题关闭采石场,那么仅仅几个月前的环保抽查结果还有没有效力?
在整治方案中提到,采石场产生污染,对此,上述企业主表示,“粉尘污染的问题在前几次整改中基本上解决了,现在的生产过程都有撒水以降低粉尘。”李兵认为,在破碎、筛选环节加大封闭措施,完全可以解决粉尘污染,并没有到要关闭采石场的地步。
让企业主们更为疑惑的是,新密市到目前为止没有给出明确的表示,采石场停产关闭后,将对该产业如何处置?
据了解,新密市专门成立了一个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由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市长谢霜云任组长,政法委、纪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局、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等几乎全市所有的行政机构都参与其中。
笔者昨日致电该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等机构,却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答复,其中主管副市长赵高翔、国土局局长邓振举、环保局局长刘寅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此事)市委市政府负责,我们下面全力配合。”该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在电话中说。
律师:此举有违法之嫌
“新密政府不能这样违法行政。”黄明德表示,对因国家产业政策而确实需要关闭的采石场,政府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妥善安置并实行相应补偿。而且,整治行动要拿出法律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标准,并要尽快定出整改验收的时间表。
“我们都是证照齐全的企业。”上述女老板认为,在半年的无条件停工停产及拆除设备后,政府应该对上述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黄明德等企业主近日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该所随即派遣了两名律师赴新密现场。
“新密市目前对上述企业的勒令关停及强制注销采矿权许可证的行为,已经构成行政处罚,并对上述石矿企业的矿业权、经营权及其他合法权利造成损害。”该所张玉成律师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新密政府无权根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处置民营企业的产权及矿业权。
该所律师平云旺认为,由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述石矿企业的生产经营在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采矿权许可等环节上存在问题,因此新密政府上述责令关闭矿山、勒令停产整顿、强行注销采矿权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行为严重违反《物权法》等规定,没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一位王姓企业主对笔者表示,新密市对采石场的整治有必要一步一步进行。“先制定细致的环保等指标,然后再鼓励大厂兼并小厂。”但他认为,重要的是,政府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同时也要给企业主们一个沟通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