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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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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有关法规
2001年,国家质监局颁布实施了各类人造板、木器、各类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地板革、地毯、混凝土添加剂等建筑材料放射性物质等10项室内装饰材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和释放量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严格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需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一、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其制品中甲醛的释放限量;
二、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三、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四、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五、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六、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七、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的限量;
八、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的限量;
九、 混凝土添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十、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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