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购房空气质量不合格可退

发布时间   阅读数:120

北京市规定:购房空气质量不合格可退

据新华社北京24日电(记者 张舵)北京市日前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首次明确了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消费者有权退房,且开发商要承担检测费用。这份合同将从315日起正式在全市推行使用。

新合同文本明确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等4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退房,开发商不仅应在约定日期内退还消费者全部已付款,还要支付利息,并承担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中日合资南京威尔特环保有限公司 普通商家  
联系人 罗小姐,王先生  
座机电话  
手机号码 13814036069 13776645   
电子邮箱 nj@willsupport.cn  
其它联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