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买来大麻烦 森林之旅地板被指误导消费
千龙网 10-06-07 阅读数:
但作为消费者,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李女士对非地热地板用在地热环境中可能会产生哪些情况并不知情。尽管在备注中有“保修期间(两个采暖季)维修补地板需自购”等字样,但消费者也可能并不知道后果如此严重。如商家明知其产品铺装在地热环境中,却不清楚告知李女士可能会发生的严重后果,就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畴了,“她可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起诉商家侵害自己的知情权”。
■律师说法
关键在于是否隐瞒事实
邱宝昌律师表示,由于“非地热直铺”“保修期间维修补地板需自购”等字样也标注在合同内,消费者需要提供证据表明厂家确实在销售时隐瞒了“非地热地板铺装在地热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果是这样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有欺诈之嫌,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涉嫌违反广告法
此外,针对森林之旅在公司网站、合同、宣传单页上出现的“**品牌”字样,邱宝昌表示,“**”与“**”、“**”相当,暗示在同等情况下是**优的,而我国广告法明确禁止广告语中出现“**”、“**佳”等字样,商家在宣传时涉嫌违反广告法,并对其他商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特别提醒
消费注意留取证据
针对此事件,邱宝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问清楚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是什么意思,并确认条款对自身有无影响后再签字。一旦有任何疑问,尤其是涉及到自身权益的,**好要求销售员对于疑问的解答落实在字面上,以做证据。
王军也表示,如果前期没有发现问题,后期在交涉的过程中,消费者也可自己进行取证。如打电话或现场处理时进行录音,重复销售员当时讲的话,一旦对方承认便对自身有利,可作为证据。
■记者感言
直面纠纷检视自身
花费13万元的不菲价格,**后竟然闹到如此境地,**糟的是法律还可能不支持自己的诉求,李女士在“窝囊”的同时,也对自己坚持的事情有了新的看法――就算**终补回了13万元的新地板,也远比不上维权造成的损失大。“我是不想让第二个消费者再遭遇我这样的困境。因为如果明知有很大问题,我肯定不会选择每平方米只便宜100元钱的非地热地板”。但目前的情况是,“当初太相信他们了”,很多对己有利的证据都没有留下。
也许李女士须为她的不严谨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于口口声声要求一切以合同为准的森林之旅而言,他们又是否对消费者尽了应有的全部义务呢?抛开法理,从道义层面上讲,面对非专业的消费者,就算是对方坚持要求铺装,那么明知会发生很多问题、明知会为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一个号称提供“**”产品、“**”服务的商家是否应该予以拒绝?这样,也许您损失的是一单生意,但得到的却是消费者对于品牌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