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疑丢设计图致消费者受损失
互联网 10-05-25 阅读数:
2008年,北京的于女士在朝阳区北四环鼎成路博洛尼旗舰店购买家具,在一切完备的情况下,于女士就等家具搬到家,但由于于女士房屋发生漏水状况,于是于女士告知博洛尼先不要做,等她消息。然而,一年后,于女士再次联系到博洛尼时,博洛尼称设计师已经离职,且费劲心思设计的图纸也不知去向了。
博洛尼设计师在旗舰店签署合同补充协议
博洛尼称是设计师个人行为与博洛尼无关
2008年于女士经多次与店方设计师沟通,测量,设计后达成设计方案和选用材料方案,并于2008年11月25号来到博洛尼旗舰店签署了材料销售合同及装修工程合同,同时确认设计图纸和材料明细清单并签字。
于女士回忆称,在其交全款之前,设计师孟某在博洛尼店里写下了合同补充协议并签字(但并未加盖公司公章)。协议内容包括:衣柜,床头柜,电视柜单价,及总价。承诺在当日付全款返10%购物卡。随后,于女士在孟某的带领下到财务交了全款并拿到财务票据。孟某留下李女士已经签过字的设计图纸和材料明细清单。
于女士称,博洛尼现在已经不承认“补充协议”,称那是设计师的个人行为,与他们无关。在博洛尼旗舰店签署的补充协议就这样被他们否认了,设计师当时是代表博洛尼来签署的,设计师也是博洛尼的员工,消费者在那时信赖的也只能是设计师,发生这样的事情,消费者该找谁?
博洛尼让未移交订单的员工离职 致消费者损失万元
于女士称,自己当年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准备结婚时用,因为当时精装修的房子配的是博洛尼的橱柜,于女士又久仰博洛尼品牌,所以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博洛尼。却没想到竟是漫长噩梦的开始。
于女士称,新房在08年供暖季发生暖气漏水,由于怕浸泡到预定的家具,因此通知设计师孟某推迟家具定做时间,等房子修好后再另行通知。
在2009年一年于女士却再没联系到设计师孟某。于女士说:“既然自己都付过全款了而且博洛尼是那么大的品牌公司,我又担心什么呢。”
2010年初,于女士拨打114查到博洛尼的电话,通知工程公司可以加工自己的订单了,此时却被告知设计并未到工程部,并让于女士与设计部的贾经理联系。当于女士联系到贾经理时,才得知孟早已离职,而在离职前博洛尼没有任何人与于女士联系并交代自己的订单以后该找谁联系。
于女士称,说明情况后,贾经理让其提供设计方案。于女士说孟某并没有把图纸给自己,应该在公司。贾经理说设计图没有了,孟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带走了,后又被告知电脑里也没有。这说明孟某在离职之前,未完成的订单没有移交给公司,博洛尼怎么就能让他走呢?
作为国际品牌的大公司,对客户设计方案没有存档,且还能让没有移交客户资料的员工离职,客户已经签字并认可的设计方案是有一定法律效益的,应由博洛尼公司派有专人妥善保管,却不曾想说丢就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