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玻惹官司 三大谜团依然令人费解
互联网 10-03-18 阅读数:
谜团三:
股权极度分散方便公司由内部人员监管?
针对财务专家质疑股权极度分散的问题,董秘常海明回答笔者:“我们的股权都是历年来由董事长赠予企业高管和员工的,虽然经过了四次变动,但都是免费赠予,包括我本人,现在也拿了公司50万股股权。应该说,我们的股权赠予是董事长的一种股权激励政策,是为了和公司员工共享公司的发展。试问,哪个一夜就成为百万富翁或者千万富翁的员工会不与公司一条心呢?”
但是,有投资者表示对董秘的这种回答明确表示了不满意:“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是不是拿了董事长股权的员工就可以不为其他投资者说话,是否以后股东大会上出现分歧的时候,洛阳北玻持有股权的员工就会盲目维护大股东的利益,或者因此有损害我们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呢?”
财务专家对此表示:“上市前获得股权的公司员工数量众多,而且成本低廉,在上市前当然不会有所异议。但是,随着外界自然人股东的不断增多,肯定会因为股权分散带来一定的弊病。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相对控股股东很容易利用不平等的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优质资源转移到自己手里,使中小股东蒙受巨大损失。这种情况在东南亚家族控股企业中十分普遍,而且大股东持股比例越低,这种资源转移现象就越容易出现,并且这种交易行为很难得到有效的外部监管。公司可以保证内部员工的利益,但无法保证外部持股人的利益,这对于外部持股人可能是不公平的。”
针对这一疑问,常海明本人也不否认,他表示:“股权分散是一把双刃剑,也许在我们公司看来是好事,但别人不这么看待,和外人监督公司机制比起来,我们更愿意由内部人士更方便、更快捷地监督。”洛阳北玻的这番“初衷”是否能取得市场和投资者认同,本报笔者将进一步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