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与华策事件续:厂商关系如何处?
居无忧 09-07-10 阅读数:
运营中心模式下,厂商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到底是什么?雷士与华策的解约事件,到底给行业带来什么启示?除了对运营中心模式的反思,对厂商责权利的反省,对多方关系的思考,对渠道归属的探讨,还有企业与经销商如何建立和谐共处的环境。
唯有共同的价值观才能有共同的事业 上海绿源集团副总裁 罗权兴
运营中心与企业合作实际上是在“厂商价值一体化”模式的基础上建立的,各自分工不同,也就是品牌所有权与品牌经营权的区分,共同目的是服务好分销网络及终端,经销网点的所有权谁也没有办法去定位归属谁,只能由他自己决定,他有权选择产品好、服务优,适合他的定位的品牌、产品及提供商。
企业在授予品牌经营权时,已明确了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其中包括市场开拓、网点建设、品牌维护、政策执行、利益回报等。每个企业都有战略规划,在目前市场变化的环境下,营销模式必须不断创新与调整,运营商应积极理解、贯彻、实施这些政策,使品牌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这样双方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市场变幻莫测,并非所有合作都非常顺利,如有的企业不断发展状大,但代理商却小富即安,不想增加新品,网点质量下降,不想再冒风险等;有时企业确实付出诚意与其沟通,并全力扶持运营商做大做强,但是运营商不仅没有专心地去经营这一品牌,还朝三暮四地经营其他同类竞争品牌产品线,甚至于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做出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企业为了维护市场正常运作及生存发展,在必要时不得不做出相应调整;反之企业发展不好,运营商一样会寻找新的品牌运作。
所以不管企业还是运营商,都要积极进取、不断发展、诚信合作,否则都会被市场淘汰。作为运营商如果选定了品牌及认可了企业发展的前景,应专心专注、用心经营这一品牌,跟上企业的发展步伐,只要讲诚信、有理念、肯学习,我相信企业肯定会全力支持你做大做强,市场本来需要运营商来运作,为什么要更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