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疑问:大件门窗还不如超市打折商品?
互联网 09-03-10 阅读数:
“大件门窗还不如超市的打折商品。”日前,有人说了这样的话。快速消费性超市打折商品为何会与非常规性的门窗产品拉在一起比对?而一扇重达几公斤的木门又为何会“不如超市打折商品”?
事实上,如果从消费金额来说,超市里确实没有几件商品会比得过家装中占大额消费部分的门窗;而超市中打折促销的商品往往还都是小小的日常用品类,价值和重量都不是足以跟门窗比对的级别。
但当我们谈论的前提放在“售后服务”上,则一切明了——在售后服务上,即便去超市买一件打折商品,卖家按规定必须提供“三包”(包修、包退和包换)服务;但是消费者在国内任何一个木门品牌的专卖店消费时,却没有哪个卖家敢说,如果从此处售出的产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瑕疵,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包退包换。
原因很简单,因为国内有适用于超市商品的“三包”规定,却没有为门窗产品设立的“三包”法规。
虽然国内已经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撑腰”,但是放到购买门窗的这类消费者身上,上述法律由于执行难、操作难而变得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