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消防泄压阀
发布时间 2015-07-04 10:51:51

产品描述
气体灭火的优势与隐患:
由于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较高的灭火效率、较低的灭火浓度、电绝缘性高、清洁无污渍等性能,越来越多的重要场所采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防护。为了保证灭火成功,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要求防火区保持密闭状态,以保证灭火浓度及浸渍时间。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由于防护区的密闭性和灭火剂的释放的快速性会造成防护区内部压力的急剧增加,从而引起围护结构可能遭到破坏,**终导致灭火失败,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鉴于此,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会同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率先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并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此规范3.1.6条明确要求防护区应设泄压装置,并宜设在外墙上,而不应采用门、窗,其泄压压力应低于围护构件**低耐压强度的作用力。 但是,在现有技术中,防护区内的气体灭火系统往往缺乏泄压装置,即在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外墙上没有泄压口,由于发生火灾时灭火剂释放过程中防护区内部出现超压,导致防护区内的房屋建筑或围护结构及有关设施的损坏。而有的灭火系统采用在防护区的墙壁上直接开设通孔作为泄压口,或在泄压口中设置百叶窗结构,以便对泄压口的通风面积进行控制调节。但是,这些措施都存在泄压口处于常开状态的技术缺陷,没有考虑到灭火时需要保证防护区内灭火剂浓度的要求,从而难以保证灭火效果,同时又对外墙平时应该具有的密闭性能带来不利的影响。产品优势:
我公司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与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所联合致力于灭火系统泄压装置的研究与开发,经过双方十几位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开发了一种既能够有利于保持防护区平时的密闭性能,又能够在灭火剂释放过程中泄放防护区内部超压的 自动消防泄压阀。
产品安装的预留条件:
设备接线说明:
㈠ ⅡⅢ 型:
1、为方便用户进行接线,自动消防泄压阀的电源、信号反馈线、手动控制线全部采用引 出外接方式。
2、线号和对应功能如下:
1
号线---接地线
2、3号线---电源线(A
C 2 2 0 V)
5、6号线---信号反馈线 7、8号线---手动控制线(2
4 V)
3、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a、接1、2、3号线(自动控制功能);b、接1、2、3、5、6(自动控制+动作信号反馈);c、
接1、2、3、5、6、7、8(自动控制+动作信号反馈+手动控制)
㈡ Ⅰ型:在阀体安装洞口的左侧500mm处引入220V电源线并预留安装电源箱体的洞口300×250×150(mm)。
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1、安装过程中要求轻拿轻放,避免泄压阀外观表面受损,严禁野蛮施工,以避免泄压阀变形而造成结构和性能的破坏。
2、安装过程中,加强对面板的保护。
3、泄压阀面板左上方没有“状态指示灯”,用以显示泄压阀的开启状态,当指示灯点亮时,表示泄压阀处于开启状态。指示灯熄灭时,泄压
阀处于关闭状态。
4、使用过程中严禁用异物堵塞前后压力检测孔,每6~12月对泄压阀面板进行清理,保证压力检测孔的畅通。
5、每年应对泄压阀的状态进行检查,以保证泄压阀的工作可靠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