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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办通知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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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谱写墙改新篇章
  江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主任吴锡冯 
  墙体材料革新是保护耕地、节约土地、优化环境和节约能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早在1993年,我们江西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66号文件精神,率先颁布了省政府第25号令,墙改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全面展开。经过多年发展,使新型墙体材料产量不断提高,技术不平不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完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江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墙材革新立法, 2004527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以全赞成票顺利地通过我国**部墙材革新工作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条例》的实施极其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仅2005年上半年,全省新增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近6亿块标砖,吸引社会投资近2.2亿元,新型墙材已占墙体材料总量的34%,城市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46%,关闭实心黏上砖厂30多个,保护耕地2400多亩,节约能源9.2万吨标煤,专项基金征收翻番,全省墙材革新工作呈现强劲发展态势。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设节约型社会,重视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近期下发的国办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为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目标、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是一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极大地推动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迎来第二个春天。我省墙材革新战线及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同志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我们决心抓住机遇,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在短短的十几天里,我们先后组织省、市墙材革新办主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利用简报、电视以及将文件分送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等形式,扩大宣传和影响;二是按照省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我省贯彻执行33号文件拟出建议性意见,经征求意见后,已上报主管部门;三是将文件精神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切实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江西墙材革新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觉悟高、工作业务精、作风意志强、工作效率高的墙体材料革新队伍,努力推动江西墙材革新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发展,为创造平安和谐江西做出贡献。

  构建推进体系 开创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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