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通过“国家**产品”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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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通过“国家**产品”复评 |
近日,高歌猛进的雷士再传捷报,雷士产品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复检,再次被授予“产品质量国家**”称号。 自创立以来,雷士视产品质量为生存之本,完善了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完全符合**的要求,早在2003年就荣获了“国家**”称号,今年有效期满后进行复评。在今年的复评中,雷士产品再次凭过硬质量通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严格评审,把2006年至2009年的“产品质量国家**”荣誉称号收入囊中。 多年来,雷士人不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照明产品更新换代,质量管理,技术服务等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雷士产品研发准确的把握住了市场脉搏,不断满足了市场对照明产品的消费需求;雷士产品通过了ISO9001:2000、3C、TUV、CE、EMC等国内外权威认证与检测,并荣获了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中国照明灯饰十佳质量放心品牌、中国进入WTO推荐产品、中国建筑电气**品牌、中国质量达标放心品牌和**具影响力品牌等多项荣誉。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去年率先在照明行业成立了35个运营中心,有效地将渠道下沉,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更快速、更便捷的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雷士照明多年来处于国内**地位,尤其是在商业照明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再次获得“国家**产品”的称号,是雷士多年来一直坚持“追求卓越、优质服务、持续改进、满足用户”质量服务方针的结果,充分体现了雷士产品过硬的质量,完善的技术和良好的服务,同时也是社会,市场和广大消费者充分肯定和长期支持的结果。“国家**产品”既是对雷士产品质量的肯定,也是对雷士品牌的一种鼓励和鞭策,它有利于雷士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能力。 产品质量国家**制度自2000年8月启动以来,以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扶优扶强,促进出口,引导消费,服务经济为目标,始终坚持扶优扶强、宁缺毋滥、保持权威性和含金量等原则,并注重减轻企业负担与促进完善企业自律机制相结合,严格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