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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园林塑石假山与审美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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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园林塑石假山与审美的逻辑关系

美是审美活动的成果,美不单纯地在客观的物上,也不单纯地在主观的心灵中,而是在主客观统一的“物的形象”上。现代园林塑石假山景观的审美关系构成包括审美客体(塑石假山)和审美主体(人)这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

“审”是人们对一切事物的美丑作出一个评判的过程。“审美”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活动的过程,使人们根据自身对某事物的要求所作出的一种对事物的看法,因此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它同时也受制于客观因素,尤其是人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会对人们的评判标准起到很大的影响。

此外,审美的取向性也是具有时代性、民族性的,不同时代、不同文化和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具有不同的审美观。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一个时代的基本审美取向与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构成了审美观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心理条件,对审美观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长期发展中,对于客观世界的理解和描述已经发展出可以确认的 3 种主导型式:真、善、美。庄子主张不违背自然,顺乎自然的生态哲学思想,并且意识到“美是自然生命本身合规律的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由”,这就把美与真在这一点上统一起来。

这也成为中国园林为什么一直以来力图摹仿大自然,追求有若自然的另一个深层原因。鲁迅主张:“美是真、善、美统一于艺术的思想”。对于现代园林塑石假山的审美也可以从这三方面去把握:

一,“真”,即“合规律性”,是审美主体的直觉感知体验。主要体现在现代园林塑石假山对自然的美学关系上,也就是说塑石假山建设的物理要素(物质、形态及时空要素等)要本乎生态、超乎自然、介于真假。其合规律性与西方规则式园林中精确的数与几何的关系具有本质的区别,它的核心是要体现“天地之山之自然之理”,即合乎天地自然之美的规律。假山之美不是孤立存在的,山无云则不秀,无水则不媚,无路则不活,无林则不生,无深远则浅,无平远则近,无高远则下,这是普遍规律,塑石假山也应是如此。塑石假山中引进现代的新材料并结合新技术,其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地使人造石材更接近天然石材,使塑石假山景观符合自然之理。优秀的塑石假山,无论体量大小,都要求纹理细致、自然逼真,整体造型与环境协调,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二,“善”,即“合目的性”,是审美主体的想象性体验。主要体现塑石假山在文化境界与审美理想境界的人文追求,是合目的性的美学追求,是在审美客体物理要素构建的基础上,对精神性人文要素的表现,继而在审美的领域里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建立起精神性的互动关系,所谓“触景生情”就是如此。

三,“美”,是指在“真”与“善”基础上,体现于令人注目、引人入胜的出色情景,进而随着人的理解性情感的生态化。通过塑石假山给人的美感体验(直觉感知体验、想象性体验),是塑石假山达到“形神兼备”,此时审美客体达到审美的**高境界,主客体已经化为一体。塑石假山景观不能停留在简单地摹仿自然的地步,还应该有意识地进行人为的加工、改造,超乎自然,胜似自然,从而表现一个概括化、典型化的自然。这也就是“真”“善”“美”与环境高度融合的理想境界,呈现**高层次的和谐之美,即所谓“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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