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用地板材料及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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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用地板材料及选用
目前,作为体育馆用地板的材料主要有木质材料、织物地毯类材料、复合物材料和高分子聚合物材料等四种。由于体育馆用地板在弹性、强度、防滑系数、透气性能及视觉效果上与普通民用地板相比都有很高的技术要求,因此在具体选取地板材料时需充分考虑材料的本身特性。
1.概述
体育馆用地板是指专门在体育场馆内(包括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武术等)竞赛、训练、教学以及健身所使用的地板。不同的体育运动形式对地面状况有不同的要求,目前国际上有不少国家标准(如德国工业标准DIN18032-2、英国国家标准BS7044以及欧洲统一标准UES2002等)都对体育馆用地板材料的选取和评判进行了规定。
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我国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不含港澳台地区)在符合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要求的前提下,室内体育场馆面积共占标准体育场地面积的11.2%,而其中体育馆用地板的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室内体育场馆的竞技种类和竞技水平。
2.常用体育馆用地板材料
2.1 木质材料
目前,木质材料(木材、竹材直接加工或木材、竹材复合加工)以其优良的特性已经成为体育馆用地板材料的主流。木质材料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如此青睐,不仅因为其作为一种无污染的天然有机材料,具有易加工、强重比高、热绝缘和电绝缘性好、弹塑性好等优点;另一方面,木材还具有其它建筑装修材料所不能比拟的优良特性,例如良好的调温调湿特性和吸声功能等,而这些特点也正是体育馆用地板所要求的。
近年来,国际上对于木质体育馆用地板的研究已经很多,而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未制定国家标准来评价木质体育馆用地板的性能。德国标准DIN 18032-2认为木质体育馆用地板具有三大特性:运动功能性、保护功能性和技术性能,并对由木质表板、木质龙骨及弹性垫等组成的地板结构的效果评判和相关指标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运动功能性是指地板能够保证运动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都能达到**好体现的性能。运动功能性常用球反弹率、标准垂直变形和相对垂直变形率来评价。球反弹率是指标准篮球分别在受检测面和坚实地面(混凝土地面)上反弹高度的比值。体育馆用木质地板要求球反弹率应大于或等于90%;标准垂直变形是指检测点的垂直变形量。体育馆用木质地板要求标准垂直变形为2.3-3.5mm;相对垂直变形率是指检测点周边(距检测点lOOmm)垂直变形量与检测点垂直变形量的比值。保护功能性是指地板能够减轻人体负荷,减少运动损伤的性能。保护功能性常用冲击吸收率、标准垂直变形和相对垂直变形率来衡量。冲击吸收率是指受检测面反弹力相对于坚实地面(混凝土地面)反弹力的变化量。体育馆用木质地板要求冲击吸收率应大于或等于53%,以保证运动员在运动时不致受到伤害。当木质材料直接作为地板材料使用时,由于其具有良好的弹塑性,在配有适当的龙骨和弹性垫的结构条件下,可以确保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同时实现。DIN18032-2中对于技术性能的解释是地板在长期保持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前提下,能够在其上搬运和使用体育器械或非体育器械的性能,具体地说,是指地板的承重负荷及牢固化使用寿命必须达到比赛及训练的要求。技术性能常用残余压痕来评价。残余压痕是指对受检测面施加一个稳定、长时间的力,使木质地板发生塑性变形,当力消失时,木质地板面层所留的压痕深度。体育馆用木质地板要求残余压痕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由于大部分体育馆地板木质材料本身的硬度比较高,在使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承受大部分器械的重量,并且保证地板表面不会因为搬运时的摩擦而出现大面积的划痕,导致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损失。
综上所述,木质材料以其优良的综合特性作为地板材料并配以适当的地板结构时,适合于篮球、排球、羽毛球等球类运动和举重、柔道等承重类运动,也适合于一些综合体育场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