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冷库、医药冷库、药品阴凉库

发布时间 2016-10-09 14:14:37

产品描述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和兽药安全使用,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设计此兽药冷库解决方案。

       1、常规兽药经营企业冷藏库或冷冻库面积大于等于15平方米,阴凉库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

       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区县内有多家经营门店的,兽用生物制品连锁经营企业在本市辖区内有多家门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阴凉库面积大于等于20平方米,冷藏库或冷冻库面积大于等于25平方米。

       2、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冷藏库温度为2℃~10℃,冷冻库温度为-15℃~-18℃;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配备GSP**温湿度监测系统,可将数据存储云端,并具有声光,短信报警功能,随时了解冷库工作情况。

     联系人  牛女士  15611046565

 

北京聚鑫宏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牛女士
联系电话 010-837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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