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边顶楼室温难达标供热办称非其责任应全额缴费

发布时间   阅读数:120

 本报讯(记者 张昱 实习生 段冲) 2006年12月18日,本报报道了《银川首次举办用热欠费听证会》一事。银川市部分小区个别居民向供热办提出,居住在边楼或顶楼室内温度低,采暖费应减免。

    顶楼边楼室温低谁负责

    本报读者吴忠市的白先生看到报道后,于昨日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家住在该市朝阳小区,因为在顶层又靠边,尽管供热温度较高,但因房屋保温效果不佳,他家很冷。他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供热单位能否减少采暖费。此外,他在1998年购买该小区的房屋,与房产商签订合同时,对方并未对房屋的保暖性能作任何说明。合同表明该房屋是根据建设部门批准并检验的合格居民建筑,但是房屋达不到一定的保温效果,开发商是否应该负责?

    供热单位无过错收费不减

    当日,记者采访了银川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关于采暖费收缴的规定:“经测量确认供热温度达不到规定的**低温度时,至供热温度达标期间,为室内温度不合格天数。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热用户应当按规定全额缴纳采暖费。”他明确表示,任何条例均未对顶楼和边楼住户减免采暖费作出规定。如热用户坚持自己的观点,只能和供热方协调解决。

    记者走访了银川市各大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口吻一致,他们均表示,不会因住户住的是边楼、顶楼难享达标室温,而考虑减少采暖费,因为责任并不在供热方。天成物业公司一位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给居民支招,住在顶楼和边楼,室内温度必然会低些,可以采取用塑料将窗体包住等办法,以保证室温。

    室温不达标可由3方检测

    据银川众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马先生讲,1998年以前建筑的房屋因技术受限,老式楼房没有保温层,必然导致边楼、顶楼室内温度受室外天气状况影响。近几年,尤其是2001年以后建成的住宅,墙体和顶层都加有6公分的苯板,保温效果很好。而且,房屋是在物业公司、供热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开发商和质量检测站共同检测验收达标后,方可出售的。

    银川市房管局相关人员表示,如居民对边楼、顶楼室温不达标有异议,必须由该小区物业公司、供热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3家亲自到现场检测,确认室温不达标的问题出在哪一方,再作商榷。

产品导航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河北郝氏塑泡有限公司 普通商家  
联系人 谢经理  
座机电话 83338883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0311-83337773  
电子邮箱 aiguoeps@aiguoeps.com  
其它联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