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传统家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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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家具结构有悠久而优良的传统,至宋代而愈趋成熟。自宋历明,又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发展,各部位的有机组合既提炼到简单明确,合乎力学原理,又十分重视实用与美观。材料的使用,力求不悖其本性,善于展显其长而隐避其短。某些手法在节约用料上颇有成效。这些优点的萃合,使我国传统家具结构千百年来形成一个精练合理、实用美观而又具有民族特色的完整体系。
传统家具结构有下列几个特点,它们主要集中表现在明及清前期的家具上:以立木作支柱,横木作联结材,吸取了大木构架和壶门台座的式样和手法。跟房屋、台座一样,家具的平面、纵的或横的断面,除个别变体外,都作四方形。四方形的结体是可变的、不稳定的,但由于传统家具使用了“攒边装板”、各种各样的枨子、牙条、牙头、角牙、短柱及托泥等等,加强了结点的刚度,迫使角度不变,将支架固定起来,消除了结体不稳定的缺憾,同时还能将重量负荷,均匀而又合理地传递到腿足上去。各构件之间能够有机地交代联结而达到如此的成功,是因为那些互避互让、但又相辅相成的榫子(南方叫“榫头”)和卯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更因为使用了质理坚实致密的硬性木材,使匠师们能从心所欲地制造出各种各样精巧的榫卯来。构件之间,金属的钉子完全不用,鳔胶粘合也只是一种辅佐手段,凭借榫卯就可以造到上下左右、粗细斜直,联结合理,面面俱到,工艺精确,扣合严密,间不容发,常使人欢喜赞叹,有天衣无缝之妙。我国古代工匠在榫卯结构上的造诣确实不凡,这项宝贵遗产值得我们格外重视,认真地加以整理、研究和总结。即使它对于我们今后的家具设计未必完全适用,还是应当有选择地去学习继承。
家具结构,试加归纳,分为以下四类:基本接合;腿足与上部构件的结合;腿足与下部构件的结合;另加的榫销。当然,本文所涉及的只是明及清前期家具中常见的造法,要求详备是有困难的。鲁班馆的老匠U币如石惠、李建元、祖连朋等都曾谈到,即使从事家具修理已几十年,仍偶然会发现某一榫卯或它的某一局部造法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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