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企业发展需解决好与代理商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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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终究意图是要获利,这一点一切的公司可以说都是相同的,在完成这个意图的过程中,在现有商场期间,大有些阳光房企业还不能做到完全直营来出售自个的商品,署理商就扮演着主要的人物。
阳光房企业需求推行出售自个的商品来完成**大化的销量,署理商需求署理公司的商品取得获利,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并不是一切厂商协作都很顺利,两者联系老是布满荆棘,充溢崎岖,乃至反目。经过时间短的蜜月期后,疑问接踵而来,厂家烦恼,署理商不满。而商场的现实却让互相骑虎难下,有时还需面临。因而,研讨讨论厂家与署理商的联系甚为主要:
两者的疑问和对立
阳光房企业的商品需求极好的推行出售,凭借署理商利大于弊,而署理商又要经过署理推行厂家的商品来完成获利,正本二者应是一拍即合,但为何会呈现这么的对立呢?
厂家从本身的商品推行出售和全体商场视点动身,不行能对一切的署理商都考虑得面面具到。署理商也是以赢为意图,一旦有暂时不挣钱或获利小的状况,便可能对署理的商品失掉经营决心,对厂家合作度忠诚度降低,从而致使互相协作呈现裂缝乃至对立。
在署理权分配上不能让署理商满足。有些厂家在商场开发期间对署理商许下许多许诺,但是商场运作成熟后不能兑现诺言,致使署理商不满署理商一般一起署理多家的多个商品,对某一商品不行能做到全力投入,此刻,厂家便发生不满,怪其合作不行,致使联系恶化。
处理的措施与手段
阳光房厂家要从“大商场”和大局的视点,实在维护署理商正当合理的利益,许诺的东西只需合理就要按期兑现。
阳光房署理商要根据自个的实力恰当开展,协作了就要合作厂家的商场运作,不为一时的获利低而自断“财源”,要知道只要商品出售得好双方才有利益。
冠豪门窗认为阳光房厂家有职责进步业务人员的本质,完善制约机制,对署理商的办理要理性,要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