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叶家具诉讼北京一统家具专利纠纷案判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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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诉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统家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我公司于2014年2月19日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宣判我公司一审胜诉。
2010年7月我公司先后申请了四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名称分别为“抽屉面板”、“茶几”、“茶几”、“餐桌”,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2月15日,2010年9月双叶家具申请了专利名为“沙发”的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3月30日。2012年初,我公司发现一统家具生产销售的部分家具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统家具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的涉案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在功能、用途、销售等方面均存在相同,一统家具的行为侵害了我公司的涉案专利权,导致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
法院认定,双叶家具取得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合法有效,受我国专利法保护。被告一统家具生产并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双叶家具享有的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在与外观设计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外观设计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外观设计落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本案中涉案专利产品和被诉侵权产品属于相同种类产品,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应认定两者相同。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一统家具侵犯了双叶家具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双叶家具共计370万元。
双叶作为一家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发展道路的企业,我们在不断强化“研发、创新、质控“三大实力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亦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信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我公司愿与业界同仁一道,共建诚实守信、和谐共生的产业生态系统,将力量专注于用户需求和设计创新,推动中国家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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