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市出台“墙体材料、水泥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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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墙体材料、水泥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墙体材料、水泥的使用管理,防止伪劣材料进入市场,近日,江苏省新沂质监局会同新沂市发改经贸委联合制定了《新沂市墙体材料、水泥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对进入该市市场的墙体材料产品及水泥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辖区内生产及销售各类墙材产品的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及销售单位,必须到受市新型墙材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办公室委托的市墙材行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发给登记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申办产品进行抽检,出具样品检验报告。并会同市新型墙材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办公室对登记备案管理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生产、经营企业整改后提出复检申请,对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资格。 该《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目前,新沂质监局已着手对首批申请备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
来源:中国墙体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