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木门持续发展“315”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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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杨楠门业发展的10几年来一直发扬“315”精神,屡屡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表扬。让消费者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杨楠一直在努力让更好的门和服务带到您家!
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
获得教育权
结社权
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
监督权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