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产品推广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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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政府机关、体育馆、博物馆、火车站等公共建筑项目应带头采用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同步进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2、符合设计条件的大型厂房等既有工业建筑,应利用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对于新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应积极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或预留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实施条件。
3、对于新建的医院、宾馆、写字楼、大型商场等屋顶、墙面可利用面积较大的建筑,应利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进行建设,同步进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对于改建、扩建的医院、宾馆、写字楼、大型商场等屋顶、墙面可利用面积较大的建筑,鼓励利用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进行节能改造。
4、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建筑,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公共照明必须采用光伏发电系统,并鼓励在其屋顶、阳台、南立面墙,同步进行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