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汽车库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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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快速进入老百姓家庭,地下汽车库大量建设。由于地下车库所处位置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际分析了地下汽车库存在的主要火灾危险性,并对地下汽车应有防火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地下汽车库;火灾危险性;安全防范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正以较快的速度进入老百姓家庭,日前仅武汉市汽车已突破一百万辆,私家车的拥有量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为保证小区居住环境优美,有限的地面面积多用于环境绿化,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现在部分新建的高档住宅小区多设有地下停车库。公共建筑更不用说,一般均设有较大面积的地下停车库。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地下停车库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因此地下停车库的消防安全已成为一个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课题。
1 地下汽车库及火灾危险性
地下汽车库是指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对于设在高层建筑地下室的汽车库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同样是地下汽车库,并适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以下简称《汽车库规范》)。汽车是用汽油、柴油、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但多数是用汽油作燃料,汽油闪点一般小于-18°C,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众所周知,目前汽车火灾占有较大比例,若油箱漏油,在汽车内或在地下车库内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汽车因内部故障起火,或起动时打火,或因非防暴电器,都可能引起燃烧爆炸,造成大事故;**极端的情况是人为破坏引起火灾。地下汽车库较封闭,一旦出事,汽油、汽车燃烧产生的烟容易聚集且不易外排,人、车疏散困难。几十上百辆或更多的加满汽油的车一辆挨着一辆地停在地下,如果发生意外,引起燃烧、爆炸,不但经济损失大,而且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造成更大的损失。因为,楼板的耐火极限一般为1h~1.5h。所以地下汽车库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发生火灾后的损失是比较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以下简称《喷规》附录A),将汽车库划为中危险Ⅱ级就是这个道理。下面谈谈确保地下汽车库安全的消防技术措施。
2 安全疏散应注意以下内容
(1)地下汽车库的安全疏散包括人和车两方面。任何情况下,确保人的生命安全都是**首要的。**应将人车出口分开设置,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当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或停车数不超过50辆时可设一个。疏散距离一般不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超过60m。疏散楼梯应设为封闭楼梯间,且开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出口的顶部还应设疏散指示标志灯。
(2)相比较而言,汽车的安全疏散要比人的安全疏散要求低一些。这主要是因为发生火灾后,开车的人多半带着钥匙,而不在事故现场。同时因为地下车库受地上建筑和交通干道的影响,出口的布置难度较大。但《汽车库规范》仍对地下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做了规定。即,一般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当停车数少于100辆,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不少于7m)时,允许只设一个汽车疏散出口。
3 防排烟应注意以下内容
(1)《汽车库规范》规定面积大于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2)风量、风管、风口的计算。地下汽车库防烟分区面积应不超过2000m2,即便是设在高层建筑地下的汽车库(《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烟分区面积是不应大于500m2),且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地下汽车库一般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4000m2)。排烟量按一个防烟分区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再根据风管、风口尺寸。金属管道风速不应大于20m/s,排烟口10m/s。
(3)对于较大的汽车库,若防火分区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无自然进风条件,则这些区域内的防烟分区要增设进风系统,且进风量应不小于排烟量的50%。当地下汽车库某一防烟分区具备良好的自然进风条件时,比如有直接通向室外的疏散出口或设有高窗、百叶,从节能和降低初投资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可以不设机械送风系统。
4 消火栓应注意以下内容
(1)地下汽车库应设消防栓。水源**好由城市管网供给,若有消防水池,**好由城市管网和消防水池同时供给,同时还应设水泵接合器,以增加供水的可靠性,也较经济。
(2)消火栓的布置,除应满足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外,还应满足处于明显易于取用地点的条件。在实际工程中,消火栓位置有几种方式,一种是将消火栓设置在车库的边墙上,另一种是将消火栓设置在车库内的结构柱上。这两种方式都有其缺点,设置在汽车库的边墙上,消火栓的取用需通过停泊的汽车,不便于使用;设置在车库内的结构柱上,无论是朝车道方向还是朝停车位方向,都将妨碍汽车的行驶及停泊,容易刮碰。我们在工程中采用的消火栓设置的方法是,将消火栓沿停车位方向设置在柱旁,消火栓箱的固定采用设钢支架或托架,或加设一段短墙,将消火栓箱暗装于墙内。
5 灭火器应注意以下内容
(1)选型。因为有汽油,车内一般还有固体可燃物,故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计算。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执行。
6 自动灭火系统应注意以下内容
(1)设置范围:《喷规》规定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于300辆应设泡沫喷淋灭火系统;地下车库均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按《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设计,该文不具体谈该系统)。
(2)规模较小的地下汽车库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采用简易型式,即直接由城市管网供水,同时设两个地上水泵接合器。
(3)泡沫喷淋系统,即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组成既可喷泡沫又可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对于地下车库应采用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的形式,其工作原理是: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两个温感探测器动作,发出“与门”信号,打开雨淋阀,并由雨淋阀上的压力开关启动水泵开始供水,压力水将储罐内的泡沫挤压出去,通过泡沫调和阀及比例混合器(3%)由喷头喷出泡沫溶液,喷洒在燃烧中的油类物品上灭火,然后再喷水冷却。泡沫调和阀是为了防止泡沫在没有火情之前进入管网,可用电磁阀代替,在起泵的同时打开该电磁阀。
喷泡沫泡沫喷淋系统强度应符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0151-92)第3.4.2条的规定,且连续喷泡时间不得小于10min。
泡沫液的选择,当采用吸气型喷头时,可采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非吸气型喷头时,只能选用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4)喷头的选型和布置。对于保护地下车库的泡沫喷淋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宜选用吸气型喷头或带溅水盘的开式非吸气型喷头,因地下车库一般不作吊顶,故应选用直立型喷头。喷头的布置除应符合《喷规》外,应特别注意每个停车位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7 灭火报警应注意以下内容
(1)设置范围:Ⅱ类地下汽车库即大于150辆的必须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探测器选型:地下汽车库应选用感温探测器。
(3)联动控制:设有泡沫喷淋系统时,喷淋泵要用“与门”控制,同时还应设手动和应急机械启动装置。
地下汽车库越来越多,规模大小千差万别,但都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发生火灾损失也较大,我们必须对不同的仓库采用不同的消防技术措施,确保地下汽车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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