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X射线防护标准
发布时间 阅读数:120
此文章由九州源射线防护网-陕西射线防护-重庆射线防护-内蒙古射线防护-甘肃射线防护-新疆射线防护-云南射线防护-四川射线防护-成都射线防护创作,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xfhw.co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治疗机的辐射防护性能及其检验要求、治疗室的辐射防护条件和使用治疗机实施放射治疗的安全操作与质量保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X射线管电压为10kV~1MV的医用X射线治疗机(以下简称治疗机)的生产和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加速器的X射线治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706.10 医用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治疗X射线发生装置安全**要求。
GB9706.12 医用电器设备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3 总则
3.1
医用X射线治疗必须遵循放射防护基本原则,要求照射正当化,辐射防护**优化,并使工作者和公众的受照不超过规定的剂量限值;患者所受的医疗照射,应遵循实践的正当性和防护的**优化原则。
3.2 医用X射线治疗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导致重大照射事件的发生及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