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煤炭安全警告-“安全是我们的**高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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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反对,三票赞成,一票弃权。”4月5日,某省能源集团打通一矿采煤三队民管会上,该队新拟定的《关于检查期间员工违章处罚条例》被四名班组长民管代表否决,这让该队领导有些始料不及。
“我们之所以要否决这个条款,就是因为条款里存在重复罚款问题,这对班组安全生产没有好处。”投了否决票的民管代表、生产一班张信伟对笔者说。原来,该队为了迎接集团的安全大检查特意规定:班组员工中凡是在4月到6月检查期间违章者,除接受矿规处罚外,回到连队还要接受同样金额一倍的罚款!队里制定此条款的初衷就是要杜绝违章事件的发生。
“我们相信队上拟定这个条款是为了搞好安全工作,让员工不违章、违不起章。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件事就会发觉,这个双重处罚条例不合法且没有人性化,以罚代管成分多,明显透着对员工的不信任,这是对员工尊严和权益的侵犯。”另一名投反对票的班长陈小波也直率地说。
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面对被否决的条例,该队党支部书记李伦奇沉思后说:“虽然条例被否决有点出乎我们意料,但细想想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方面暴露出我们在制定管理制度上还有不科学合理之处,忽略了职工的意愿,潜意识里还有认为罚款是制止违章**途径的想法,没有考虑到如何从违章源头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员工素质在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参与管理的能力在增强,民管代表不再是举手表决的‘摆设’了。”
“各守其土、各负其责,坚决消灭违章现象……”当天,对“队里处罚条例”投了反对票的4名班组长,又做出一个让队领导出乎意料的举动:为了安全生产、为保护员工生命的尊严,特向队里立下军令状!
当笔者问其缘由时,他们解释说:对我们煤矿来说,安全才是我们班组员工至高无上的尊严,作为班长,我们必须安全为先,让员工在确保安全的环境中从事生产,更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