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法》配套国家标准6月实施--规定了平板玻璃、水泥等建材产品单位产品的能耗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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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日前宣布,为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由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的46项与《节能法》配套的国家标准将定于6月1日起陆续实施,其中涉及平板玻璃和水泥等建材产品。据介绍,这次发布的46项国家标准,包括22项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涉及建材、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和石油化工五大行业22类高耗能产品,规定了平板玻璃和水泥等建材行业、粗钢等钢铁行业、铜冶炼等有色行业、合成氨等化工行业和燃煤发电机组等电力行业的企业单位产品的能耗限定值、新建准入制和能耗先进值。据了解,这46项标准是在充分借鉴和参考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先进技术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关产品的节能技术的实际,经过大量的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些国家标准的实施,将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在有效贯彻《节能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