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三包规定滞后引争议
互联网 14-06-26 阅读数:
家具三包规定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环保标准缺失
记者了解到,目前执行的家具三包规定实际上是1998年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商业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家具三包规定。郎丹柯表示,由于该规定是10多年前制定的,规定里的有些条款已经与现状不符。因为前些年大家对于环保的认识程度不高,所以在三包规定中可退货的范围中就不涵盖环保超标的情况,也没有环保不达标的相关内容。如果出现家具环保超标的情况,通常只能按照2009年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新版家具买卖合同》附录中的不符合环保检测标准的约定来处理。
材质涵盖不全
同时,记者在查阅《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家具三包规定)后发现,在家具产品三包期限内,规定严重的产品质量分别为木家具断榫断料、部位变形、结构松;金属家具焊接点断裂;弹簧软床垫弹簧刺出、严重塌陷、断簧;沙发结构松动、构件断裂。所述的家具只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弹簧软床垫、沙发几个门类,很多材质都不包含在内。
三包规定滞后影响维权
工商局数据显示,2009年共受理家具类产品投诉823件,投诉量较2008年减少了10.83%,占全年投诉总量的3.45%。由于家具三包滞后,消费者退换货难以实现,退换货纠纷仍是投诉热点问题。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柯表示,从市消协接手的投诉事件来看,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宣传与实物不符;签合同时隐去重要信息,部分销售人员将产品的执行标准、材质等内容标示不清,导致消费者无法依据合同来维护自身权益;交货时发生安装不当致家具破损等意外情况;家具环保超标。【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家具网”;关注有礼,扫码送百万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