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亿天价石材探矿权未按公示履行

中国石材网 14-02-20  阅读数:

之前,新疆两花岗岩探矿权拍出5亿天价。目前,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博乐市宏丰矿业有限公司在拍得位于博乐市的阿拉赛依1号和阿拉赛依2号两块黄色花岗岩矿后并未按照公示履行,全部出让价款将会分两期执行。

此前本网发布(两花岗岩矿探矿权拍出5亿天价,堪比金矿!http://www.stonesm.com/News/details-8880.shtml)一文中曾报道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探矿权挂牌出让现场会上被分别以2.6亿和2.45亿的高价成交的两块阿拉赛伊1号、2号黄色花岗岩矿并未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探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新矿探告字〔2013〕005号)中的《新疆博乐市阿拉赛依1号黄色花岗岩普查(TX04)探矿权挂牌公示》(以下简称“阿尔赛依公示一”)和《新疆博乐市阿拉赛依2号黄色花岗岩普查(TX05)探矿权挂牌公示》(以下简称“阿尔赛依公示二”)内容履行交易,而是分两期执行。

在“阿尔赛依公示一”中新疆博乐市阿拉赛依1号黄色花岗岩普查(TX04)探矿权公示中明确签订合同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出让价格为2.64亿元,出让价款缴纳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而“阿尔赛依公示二”中的新疆博乐市阿拉赛依2号黄色花岗岩普查(TX05)探矿权也同样明确公示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即2.45亿元。据了解,通常成交金额不大的探矿权出让价款都是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之内全部缴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表示:“国家在高额探矿权出让方面一向主张分期付款。此次的阿拉赛依1号黄色花岗岩普查(TX04)探矿权和阿拉赛依2号黄色花岗岩普查(TX05)探矿权就采用了这种方式”。

目前中标的公司博乐市宏丰矿业有限公司仅仅缴纳了224万的竞拍保证金。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如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生效后,竞得人务必于2014年1月1日之前,持《探矿权成交确认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探矿权是指依法取得勘察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察矿产资源的权利。经审查批准后取得的勘察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块范围和期限内、批准的内容进行矿产资源勘察的权利。不过,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的两年间,博乐市宏丰矿业有限公司须按规定缴纳5.05亿的探矿权出让价款。而且只能分别在3.65平方公里和2.7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探矿及开采,**重要的是探矿期限仅为两年。

目前,《探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还在有关部门审定修改中,具体的缴纳金额期限还在讨论中,我们将进一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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