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建筑节能门窗的应用管理提出严厉规范
建筑时报 12-02-07 阅读数:
为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水平,宁夏对建筑节能门窗的应用管理提出严厉规范,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将建筑节能门窗与洞口结合处和门窗洞口的保温列入重要检查内容,对门窗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内容错漏缺项的工程,坚决不予建筑节能验收备案。
门窗能耗约占建筑围护结构能耗的50%,是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的重要部位,提高门窗的节能性能是降低建筑物能耗的有效措施。据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目前,宁夏建筑门窗产品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性能标识混乱、施工中擅自变更降低热工性能等主要问题。为此,宁夏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外门窗,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规定的外门窗。
另外,设计单位选用的外门窗的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能及其他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限值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里必须注明门窗传热系数K 值或能效级别、开启形式及玻璃规格。此外,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对为了满足设计要求,选择门窗材料、规格及技术指标严重脱离宁夏实际,无法实施的,不予审查通过。
对进入建筑市场的节能门窗产品,宁夏实行认定推广制度和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将定期发布符合宁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门窗产品认定推广目录,对应采用目录所列门窗产品而未采用的工程,不予建筑节能竣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