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人造板产品质量较差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互联网 10-12-24 阅读数:
广东省质监局23日通报10种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其中人造板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4.0%。本次共检验了广州、深圳、佛山等16个地市278家企业生产的人造板产品共373批次,检验合格276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
吸水厚度膨胀率反映产品抵抗受潮变形的能力,此值越小越好。耐水性差的板材在潮湿环境下四周边若密封不严,即可能发生较明显的膨胀,引起尺寸和强度等的变化,进而影响人造板制品的使用。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的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不合理;二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廉价低质原材料。本次抽查发现35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静曲强度项目不合格说明产品没有足够的抗弯强度以及在受弯曲作用后会产生很大的变形,会影响人造板制品尤其是承重部件的使用性能,26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廉价低质原材料;二是部分企业未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不具备自检能力,也不委托相关检测机构检测。
甲醛是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指标,有17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使用的劣质胶粘剂本身含有的游离甲醛较高;二是部分企业采用了不合理的施胶工艺和热压工艺,使得未能充分反应固化而残留在板材中的游离甲醛在使用中大量释放;三是部分企业在生产出板材后没有采取恰当的后处理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