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整顿20个污染整改项目 石材位列其中
互联网 10-11-30 阅读数:
据介绍,2002年国家正式实施《氯碱厂(电解法制烧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1-2000》,其规定的氯碱厂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导致该公司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上马的合成橡胶项目工地与居民住宅边界相距仅10余米。按照规定,厂区外一百米距离范围内的住户都要进行拆迁。
“为了赶工期,我们加快了施工进度,一边新建厂区厂房一边实施拆迁工作。**后,一定会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安全距离,要不然,环保局连试生产都不会批准我们。”该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黄文华表示。
据介绍,因补偿标准和卫生防护距离认识不一致,整改陷入僵局。
“存在两个分歧,一是违章建筑搭盖的时间点是以2004年6月还是现在为界。二是拆迁补偿款的标准存在数额上的差距。”该公司副总方向阳说。
希望跟踪督办制能够长期坚持
11月22日下午,在晋江市安海可慕制革集控区,记者看到,集控区及区内企业均建设有规范的含铬污泥贮存场所,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转运至集控区,由集控区统一委托省危废中心处置;目前63家整改企业已基本恢复生产,试生产期间该区污水基本能稳定达到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的标准。
“应该说,整改的效果还是不错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23日,记者来到岛城厦门。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厦门市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列入环保执法检查跟踪督办项目后,厦门市有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采取了包括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发展绿色公交加强检测监控体系等多项措施。
“都动起来了,不闻不问、无动于衷的基本没有。如果到**后期限还没有完成整改,我们会启动程序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但是,追究责任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完成对整改项目的督办,整改到位。我们希望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制度能够长期坚持下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谢兰捷今天上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