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建材促销”遇新规 **终解释权不归建材商

互联网 10-11-12  阅读数:

  “**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句话似乎与促销活动是双生儿,举凡家居建材企业做的促销活动中,人们都会在华丽的海报**不起眼处看到这句话。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从11月13日起,“**终解释权”将不再归“本店”所有。

  “木制建材下乡”第二批试点工作启动

  继今年8月21日14家企业以自降15%的利润联合撑起“木制建材下乡”的大旗后,10月28日记者获悉,目前已有超过50家企业申报下乡,“木制建材下乡”工作已进入第二批试点企业筹备阶段。

  “这次我们依然秉承自发原则,但第二批的准入门槛将会更高,对企业的要求也更严格。”中国林业产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林产业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表示,11月中旬有望完成此项工作。

  “截至目前,由企业确定的试点不低于1500家,其中包括经销店和试点县。”石峰告诉记者,在开展“木制建材下乡 ”工作的两个月时间里,企业通过直补、降低价格、差异化配货等方式,整个下乡产品的销售量均有5%~30%的增长,并且没有接到任何投诉。

  **启动该项目的重庆星星木门销售部部长杨军告诉记者,今年7月28日企业率先在四川和重庆召开了建材下乡试点,首批网点240多家,截至目前共有300家网点,销售渠道已延伸至部分乡镇。谈及如何补贴惠民,杨军表示,“我们在出厂价的基础上让利经销商,经销商则可以直接对接消费者。同时在试点地区出售的商品都会贴上由协会监制的价值贴,标明原来的价格以及下乡后的价格。通过与其他非试点地区对比,即可看出让利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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