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猫腻多 家电以旧换新水深不可测
互联网 10-11-11 阅读数:
10元的回收款算不算太便宜?为何“旧电视”**讨人喜欢?回收人员只给“收据”的做法,是否合适?
记者随即采访了多年从事家电销售的丘先生,他告诉记者,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上门回收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才能在回收时对家电的新旧做评估。而有些卖场由于人手不足或其他原因,将回收的环节交给一些旧家电回收的“游击队”,这些人将回收到的功能完好的旧家电以10元的家电价格收走,转而到市场上以近百元的价格卖掉,然后再买入相应数量的旧电视充数,因为旧家电市场中电视机的数量较多,一前一后,每台电器可赚约七八十元的家电差价。
“自去年6月份该政策实施以来,很多环节都曾出现过钻空子、蹭补贴的现象”,丘先生说。然而,这些仅仅是“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猫腻”之一。丘先生告诉记者,“有些卖场直接为没有旧家电回收的顾客办理‘以旧换新’”丘先生说,“例如,有顾客要购买总价约1万元的电视机,卖场就指使顾客用不到100元的价格,从旧货市场购买一台废旧电器拿来‘换新’,这样,消费者转手就可以得到国家约1000元的补贴,减掉100元,仍然能少消费900元,这样家电卖场便能招徕许多顾客”。
“原本国家实施‘以旧换新’的政策,是出于惠及消费者和环保等方面的考虑,”资深家电专家陈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上海的国美商场曾被有关部门暂停‘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资格,这说明国家正越来越严格地加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