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下乡”利农惠民 多种版本漏洞百出
互联网 10-10-15 阅读数:
三是农民能否防止劣质产品浑水摸鱼。如何更好地控制建材价格,避免价格过高,是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党支部书记陈文东表示,建材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不属于国家调控的范围,波动比较大。
除了价格,建材产品质量也很关键。农村市场上鱼龙混杂,不能让利民惠民的好事因为产品质量控制不严,变成“坑农”的坏事。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山海关区新建村党支部书记蔡德宽建议,对“建材下乡”采用品牌和经销商双重准入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和经销商进行考核准入,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高污染、低质量的产品下乡。同时,如果发现“建材下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要立即根据产品退出机制取消其下乡资格。
“多种版本”来相持,悬念至今留三分
记者从“2010中国国际水泥峰会”上获悉,建材下乡仍处在调研阶段。对于补贴方式,业界还存在较大分歧,目前出现了几种不同版本。
原先由中国建材工业规划院拟定的《扩大建材下乡政策及实施建议》初稿,力推补贴到农民人头的方式。该建议指出,凡农民新建住房,凭宅基地建房证明和购买建材发票,限定补贴的起步消费额和每户**高补贴额之后,在规定限额内一律根据发票累计金额按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同时,对新型节能房屋给予更高比例的补贴。补贴标准也提出了一个框架,根据不同的建房性质,补贴比例为13%-20%。但在此次论坛上,中国水泥协会会长雷前治则建议要打破“家电下乡”货币补贴到人头的模式,而应采取货币补贴到水库、公路等农村具体建设项目上。
雷会长直言,“西南五省特大干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类似水库农村基础设施不足、落后的问题。”面对这一现实,建材下乡与其补贴到农户人头,远远不如补贴到水库、公路等农村基础设置建设的具体项目上。从“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的经验来看,优惠政策补贴到农户人头的做法覆盖面终究有限。如果建材下乡继续沿用这一作法,受惠**大的无非是那些急需建房农户,并不能惠及所有农民。
相反,如果建材下乡政策采取货币补贴到水库、公路等农村具体建设项目上,不但使整个村庄地区的农户都受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建设项目,解决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可谓一箭双雕。记者随即联系到建材下乡具体实施细则牵头制定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从初期调研结果看,“各省实际情况差异加大,对于建材产品的需求也差异较大,具体的补贴方式也还在讨论中。就业界关心的建材下乡名录,目前正在考虑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