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标准化进程的思考
互联网 10-09-14 阅读数:
木门窗标准化状况
1.1983年版GBJ206-83《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一章比较完整地从木门窗所用材料、制作允许偏差、安装留缝宽度及五金配件等方面提出要求。
2.2001年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其第五部是门窗工程,木门窗仅是这里的一小部分,内容也是木门窗所用材料、制作允许偏差、安装留缝宽度等。
3.上世纪60年代由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出面,北京市木材工业公司组织编写了京Q/CJ2-65门窗标准在北京市执行,2000年建设部的JGJ/T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和北京市的DBJ01-79-2004《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等标准都是部级、地方(市)级标准。
4.同时在上世纪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委托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及苏州市房地产局分别编写了《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平定标准》,北方地区标准号CJJ39-91;南方地区标准号CJJ70-96两个标准。其在总则中指出仿古木门窗要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古建木门窗质量检验平定标准一发布就向国家标准靠拢,这也使我们这次编写木门窗标准要纳入传统木门窗内容。
5.WB/T1024《木质门》标准,他的范围比较窄,规定适用室内门的行业标准。
6.为适应行业发展,新的《木门窗》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有待2010年发布执行,宣传贯彻环节非常重要。
木门窗产品标准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木门窗同样无论在产品品种、材料使用、功能要求等诸多方面都有极大的发展。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语言习惯有很大差异。木门窗是我国传统产品,在长期的非工业化的生产过程中,现场制作、现场使用的特点非常明显。现在建筑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木门窗企业的营销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新产品、新工艺的不断涌现,同时也会出现了不少问题,仅举名词术语一例:木门窗行业有很多名词术语不统一,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已成为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名词术语不统一,无论在学院、书籍、报刊、科技文章还是在标准、图集、市场流通领域随处可见:
1.市场上有一种企口凸边门窗在广泛销售,其特点是扇的边部有企口。行业内流行外国洋名,故将这种企口凸边门窗称为“德式门窗”。2004年,在我国的一个门专业研讨会上,当时让德国的一个业内资深专家告诉我们什么是德式门窗,他很茫然地说:我们哪家生产的就叫哪家品牌的门窗。笔者在正规渠道从没有听说过“德式门窗”的叫法,反而在我国“建筑门窗术语”标准中早有定义为企口凸边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