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两陷“内幕交易门” 信息披露成问题
互联网 10-09-01 阅读数:
据记者了解,台北工商时报在8月19日确实刊发了《必翔锂电池决赴佛山设厂》的文章,写道:“该公司(必翔)昨日上午与全球前三大灯具厂之一的佛山电器照明签订意向书,双方的合资案可望由佛山照明出资,必翔以技术入股至少享有15%股权,初步锁定发展大巴士,明年产量约300台,必翔约提供一亿颗的电池……与必翔合资设厂后,预计明年大巴的产量可达300辆,2015年以2000辆为目标,必翔将提供包括电池粉、锂电池和传动系统的技术,该合资案预计明年兴建。”这一报道与佛山照明8月20日公告吻合。
对此,宋一欣认为,佛山照明与台湾企业签订合同后,当日没有进行公告,但是此后在发现股票买卖异常后,完全可以采取盘中清牌,但公司什么都没有做,而是等到8月20日才发布公告,这种做法“有问题”。
而且,宋一欣认为,公司背后有大量买卖,股价异动,也不排除涉嫌内幕交易的可能,所以证监局应该对其进行调查。
信息披露成问题
8月24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对佛山照明于8月18日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有部分内容与8月13日开始在网上流传的“佛山照明:将公告投资1亿元做锂电池项目”部分内容相一致的情况关注。
也就是说,深交所此次关注的为佛山照明**次涉嫌“泄密”事件。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到,深交所要求佛山照明对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的情形进行核查,因此佛山照明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需核查股票交易情况。佛山照明从8月24日起开始申请停牌,直到核查结束并公布核查结果后再行复牌。
但实际上,这次信息披露距离其8月20日已经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又整整晚了3天。记者查询深交所佛山照明的公告,看到8月23日晚时,公司也并没有公布这项重要的内容,而仅是作了股价异动公告。
据记者了解,早在今年5月17日至19日,广东证监局对佛山照明进行调查后显示,佛山照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缺陷,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规定中存在空白区,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7月15日公司发布一份名为“信息披露工作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原因分析与整改方案”的公告,分别就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项目提出了整改方案。
然而在不到一个月后的8月12日晚间,佛山照明又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庄坚毅、董事会秘书邹建平,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广东证监局调查。而调查原因,直指公司去年董事长与部分高管购买公司股票一事。翌日,佛山照明盘中一度跌停。
8月27日,邹建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近日有很多媒体对公司陷入“泄密”传闻表示关心,也有很多股民打电话来咨询。公司目前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在自查与整改,更多的信息并不愿意透露,因为“担心对股民有一些负面影响”。
记者就此事咨询广州证监局,而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证监局的相关回复。
不过,据佛山照明董秘办人士8月28日向媒体表示,公司“已经递交了复牌申请,具体复牌时间尚待深交所复核批准”。目前公司已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完成内部核查工作,未发现公司有违反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所有内幕知情人均已承诺未进行过内幕交易,也未向他人泄露关于公司的内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