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有续集 废旧回收日趋规范
互联网 10-06-23 阅读数:
记者发现,《方案》中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而《条例》将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做好两者衔接工作的期限是1年。而在这短短1年的时间里,我们还有几件大事要完成。
**是尽快提升部分省份的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据了解,《条例》将面向全国实施,但目前有些地区家电回收处理能力并不高。比如在云南,目前该省还没有一个网点是覆盖全省范围的废旧家电回收或是处理企业,省内废旧家电绝大多数都是由私人进行回收处理。即使是厂商或者家电卖场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废旧家电也是处理给个人,不仅回收重复利用率低,而且浪费和污染情况也比较严重。
第二是顺利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与“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对接。郝亚斌告诉记者,《条例》与以旧换新政策**大的不同在于前者采用的基金来自于生产企业,而后者采用的财政补贴来自于政府,如何制定好家电回收中的家电价格体系也是相当关键的。
第三是合理引入以旧换新的市场机制。目前,《条例》的细则尚在制定过程之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已经成为该《条例》细则的突破点,而以旧换新成熟的市场机制将给《条例》的制定提供巨大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