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刺激工程机械发展
中国工业报 10-06-03 阅读数:
近年来,新黄工、宜工这些显赫一时的老牌**几经易主正说明了市场的残酷性。起重机行业**甚,曾经一度排名前四位的企业有3家选择了合资道路,浦沅则被中联重科纳入帐下……这些案例无疑说明了工程机械行业存在着相当多的整合机会。
工程机械行业专业程度高,给民间资本设置了一些障碍。对于投资者来讲,投资风险难以预期是使他们观望的重要因素。而工程机械行业的**企业多数都在采取并购的方式开拓新领域,这正是一种典型的资本运作方式。民间资本无非跨度更大一些罢了,这时需要的就是敢吃螃蟹的人了。
融资租赁或将规范
《意见》第五项,也就是总的第十八条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其中提到包括信用担保公司、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
这条内容虽然没有直接提及融资租赁公司,但是根据内容的具体涵义,有理由延伸到这个领域。放宽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那势必也可以放宽现有企业进行金融服务的业务拓展,对于工程机械行业来讲,正是全面推行融资租赁业务的大好时机。
工程机械行业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由来已久,但是一直缺乏相关法律予以保障。为了抢夺市场,去年以来,有部分企业私自放宽融资租赁的条件限制,极大扰乱了市场秩序。徐工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张汉徐表示,如果不规范竞争持续下去,融资租赁这种形式甚至有可能被取消。
此次《意见》有关政策的出台,可以说已经从一定意义上为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对于行业来讲,目前需要做的就是严格自律,争取早日以立法的形式确保融资租赁形式的合法性。
而且,这一政策的出台,也使得融资租赁的主体得以放宽。不仅是主机制造企业可以开展该项业务,代理商甚至与工程机械完全不搭界的法人主体也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这意味着市场将有可能被级数放大,从而促使其再次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