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老旧工程机械能否强制报废
中国工业报 10-05-18 阅读数:
其中工信部表态要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落后产能退出、限制落后产能生产的政策措施。
作为仅次于汽车行业的内燃机第二大用量行业,工程机械不能逃避节能减排的重任。企业如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汽车行业,通过法律手段,对老旧工程机械产品施行强制报废制度,有望从市场的角度助力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推进。
目前,老旧产品所配备的发动机大多是从新机下线就装配在产品上的。这些内燃机的二氧化碳排量要远远高出现在行业所要求的标准。虽说直到2000年以后,中国工程机械市场的保有量才飞速攀升,此前产品的数量非常少。但制订报废年限并非是为了淘汰已有老旧产品的一时之计。再过几年,2000以后生产的产品也已逐年老化,当时使用的内燃机产品在今天看来也已不符合排放标准。而从2000开始累计至今的产品数量已经非同小可,到时才匆忙立法的话,付出的代价可能要大得多。
老旧产品上使用的液压系统存在的跑、冒、漏现象也将成为导致污染和资源浪费的主要因素之一。虽然这些配套件可以通过更换得到解决,但如果将整机的液压系统全部拆除重做,成本也非常高。而且,目前行业内使用的液压系统是否能够匹配老旧机型尚不得而知。
对于主机及配套件企业来说,如果已经施行报废制度,他们在更新生产设备的时候,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淘汰落后产能,不必担心有用户需要对老旧产品进行维修时没有配套件供给。这就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从生产源头加速了行业整体技术创新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