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产业转移园被叫停 10多家签约佛企损失惨重
南方都市报 10-05-12 阅读数:
清远市政府一内部人士透露,对于云龙工业园中涉及到企业用地安置方案,还有待市委市政府举行常务会议后做出具体的决定,“这或许也得将涉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后,政府才会有具体的方案公布出来。”
从禅城区经贸局相关文件了解到,目前该园区开发已由清新县人民政府全盘接手,其整改意见提出:一是立即停止推土,并拆除园区6768亩范围外所有违规建筑。二是立即复耕复绿,对超出省核定园区用地指标之外的8071亩土地,除已完成建设的1400亩暂不考虑拆除及复耕复绿外,其余平整的6671亩土地要全部进行复耕复绿。三是加快用地申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尽快组织材料,抓紧向上报批,尽快完善省核定园区6768亩的用地手续。
据了解,在陶瓷产业转移上,企业开发时被叫停并非首次,但这么大规模的叫停是**次。在广西、山东都出现过,广西是采用推平丘陵地去置换用于开发的土地,山东方面则采用填平沼泽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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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对禾云、龙颈镇政府违法征占土地2030亩处以罚款270万元;对云来产业基地违法用地问题,2008年12月,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对云来公司违法占地45亩处以罚款60万元。2009年2月,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飞来峡镇原镇长麦灼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飞来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邓文勇行政记过处分。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以下处理:给予清远市市长助理(清新县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贝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清新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清新县原县委副书记、原县长)欧国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副处级干部另行安排工作;给予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小燕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清新县县委常委(清新县原副县长)何霖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清新县副县长林明晓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书记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禾云镇原镇委副书记、原镇长罗文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龙颈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叶金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禾云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梁盛途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龙颈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刘国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广东省政府责成清远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广东省政府将于今年5月15日前督促此案依法依规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