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与新标准的关系及全国一次性纸杯质量情况
互联网 09-12-11 阅读数:
一、国家对食品用包装制品实施市场准入(QS)
1、实施市场准入的目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食品用包装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为的是更详细、更明确的保护与食品包装材料直接接触的食品安全,因此,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有些极其重要意义:
(1)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但主要以下四方面:
a食品及其原材料本身的安全;
b食品中添加物质的安全;
c食品包装容器等接触材料的安全;
d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提示。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促进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促进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5)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2、市场准入的具体时间、种类及获证企业情况
自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实施细则》,宣告3大类6个单元共39种产品开始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后,我国的食品包装等同于食品的观点,正式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由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截止到2009年8月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全国已有8331家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中,非复合膜袋类生产企业有1451家,其中聚乙烯自粘保鲜膜生产企业有98家获证、商品零售包装袋生产企业有744家获证;复合膜袋类生产企业3144家;片材类生产企业77家;编织袋类生产企业265家;容器类生产企业2424家;食品用工具类生产企业970家,其中密胺塑料餐具生产企业有54家获证、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有903家获证。
随着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实施市场准入的工作逐步完善,食品用纸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于2007年7月18日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下正式实施了,自此,对食品用纸包装、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和纸盒正式实施市场准入。
二、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开展无证(QS)查处
2009年9月1日,对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在经营中使用者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今天正是对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开展无证查处的第1天,在此之前,全国已有269家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其中纸杯生产企业为131家、纸餐具生产企业为55家。2008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的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企业无证查处。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经销目录产品的经销商或在经营中使用列入目录中产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针对生产企业)、第四十八条(针对销售或经营者)等规定进行处罚:
生产企业未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将被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