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 发展新动向
互联网 09-12-09 阅读数:
加强政策驱动时不我待
尽管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却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国内市场迟迟难以启动影响了整个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启动国内光伏市场、拉动内需不仅是我国发展光伏产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有效的办法之一。2005年我国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上网电价”和“全网平摊”的法规条款。但法规的实施细则尚不到位,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还没有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由于缺乏政策扶持,光伏发电成本目前还远高于常规能源的发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表示,2008年6月以后,全国范围内每千瓦时征收0.2分电力附加费用于可再生能源的电价补贴,全国每年可征集大约40亿-50亿元的电力附加费用于2006年以后建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
2007年、2008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的98%出口,主要是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太高,影响了其在国内市场的大规模推广。他呼吁,各省应出台光伏产业发展规划,把激励政策和《可再生能源法》用好、用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国务院参事石定寰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不少鼓励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对启动应用市场起到了良好的引领作用。他同时表示,国家要在基础性的工作上下工夫,比如目前资源的评估工作做得很不够。资源的评估工作除需要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外,还要做很多地质勘探工作。如果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话,需要把各地的资源情况按照有关的建设、发展要求等做出全面评估,这才能有效地确定本地区规划应用新能源的规模和水平。
他还表示,标准化的工作也要跟上,应加快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标准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检测机构。另外,国家应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在新能源领域还没有一个像样的**研究机构,这说明我国还缺少一个长远的、战略性的、强有力的基础研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