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家电用电电价“涨价红线”待调
互联网 09-11-24 阅读数:
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提出,居民用电超过87度,用电价格将逐层调升。国家发改委22日就此作出澄清,让87度的居民电价“涨价红线”争议暂时得以平息。国家发改委同时强调,用电数额由各省份自行确定标准。这一强调再次触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标准怎么制定?城市和农村用电标准如何区分?
我省“红线”是多少?
去年我省每户月均用电73度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将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这些话表达了两层含义”,长春税务学院副院长宋冬林为记者分析,一是确定居民用电价格肯定要涨;二是各省电价调整会不同,各地会因实际情况不同而存在差异。
居民电价将上涨已成为不争事实,但是标准如何制定?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在制定“涨价红线”时,也会参考城乡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标准,而且涨价标准也要在价格听证会通过后,才会**终确定。
记者从吉林省统计局了解到,2008年,我省城乡居民用电总量为78.9879亿度,我省城乡总户数为904.20万户。按此计算的话,这意味着我省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平均在73度(78.99亿度/904.20万户/12月),这将远低于国家87度的平均水平。
我省因何有这么大差别?
城市、农村用电量差距大
“城乡居民用电户均水平说明不了问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国家发改委之前所给出的87度,也只是全国户均用电量。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耗电量自然有差别。“吉林省城乡居民户均用电量之所以较低,一方面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乡镇居民用电量较低也是拉低吉林省户均用电量的主要原因。”林伯强表示。
据省统计局数字显示,2008年,我省城市居民用电量为46.10亿度,农村居民用电量为32.88亿度。其中城市人口为1453.02万人,农村人口为1279万人,可以推算出,城市居民人均用电量是农村居民人均用电量的1.2倍。
“如果城乡居民用电量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这种‘涨价红线’相对农村居民根本起不到作用。”林伯强认为,各地政府在制定“涨价红线”标准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的差别,甚至各城市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涨价标准也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