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照明产品大宗用户获30%补贴
互联网 09-10-10 阅读数:
7月10日,省经贸委在佛山召开2009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的代表、各承担推广企业及有关协会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国家物资节能中心徐培新副主任在会上介绍了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情况及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达了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省承担的高效照明推广任务为800万只。财政补贴的受益对象包括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视为大宗用户;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2009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将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使更多农村家庭用上高质量的节能灯,尽快改善照明条件。同时,在推广品种上,将高压钠灯等大功率户外照明产品列入财政补贴范围;提高环保标准,对投标产品增设汞含量指标;推动中标企业与地方政府更密切合作,以进一步完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机制,使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番禺节能照明产品生产企业多家,符合省里要求的企业将享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