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消费陷阱多 收高额材料费成潜规则
互联网 09-10-08 阅读数:
商家猫腻:
卖液晶电视不送挂架
记者拨通了液晶电视生产厂家的服务热线,有关人士听到王宏的遭遇后表示,每个挂架收取300元是“标准价格”。而对于高清线的价格问题,该人士表示,“这是顾客和安装师傅协商所达成的价格,顾客可以不买。”
近几日,记者巡城在各大商场采访时发现,许多品牌的液晶电视均不提供底座或挂架,如果想要安装需要顾客自己掏钱另行购买,价格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300元不算多了,”有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贵的有2000多元的。”
记者调查:
收高额材料费成潜规则
除了液晶电视外,许多需要另行安装的家电都会收取高额的材料费。比如一位家住天河的陈先生近日去卖场买热水器,一台燃气热水器的价格才898元,而且商家承诺免费安装。可第二天安装后,安装工人却出具一张价格表,要求支付700多元安装费。原来,所谓的“免费安装”只是免去了上门工人的工时费。
某家电卖场的销售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对于热水器、空调、电视机等需要二次服务才能使用的家电来说,收取高额材料费早已成为安装中的“潜规则”。
原因剖析:
厂家削减成本 “转让”安装业务
其实,厂家并不是不知道家电安装中的猫腻,只不过睁只眼闭只眼罢了。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介绍说,电视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电产品,都需要上门安装,这些都需要较高的技术标准,很多家电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就把这项工作直接委托给卖场,卖场则进一步“转手”,找到社会上其他的安装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这才是近期“高额材料费”投诉屡屡出现的根本原因。
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商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价格,以及是否包含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工时费等。否则,就涉嫌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