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高信地板”何时才能让人放心?
互联网 09-09-02 阅读数:
日前,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沈阳高信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信强化复合地板的检测已有结果,报告显示:高信地板甲醛释放量为2.2mg/L,高于国家地板甲醛释放量1.5mg/L的**高限量值。至此,对高信地板的检测已经进行5次,5次检测4次不合格,一次合格。对此,消费者疑惑不已:我该相信哪次检测结果?
同一居室地板检测结果不同
3个多月前,由本报和省消费者协会发起、哈尔滨市动力公证处全程公证的“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检测行动”,接到消费者刘女士送检的沈阳高信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信强化复合地板的送检样品,本次活动指定检测机构———黑龙江室康室内环境检测中心进行**次检测,经检测,该送检样品的甲醛释放量为2.3mg/L,而国家的合格标准为小于或等于1.5mg/L,此送检样品不符合甲醛释放量限量值。
此结果见报后,厂家代表来哈处理此事,厂家先对检测方法提出异议,此后,消费者和厂家又对在哪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产生分歧。厂家提出拿到沈阳和其他城市检测,而消费者则要求在哈尔滨检测,双方因此进入僵持阶段。据了解,目前国内相关检测机构对地板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方法虽有不同,但所依据的检测标准都是GB18580-2001。6月29日,厂家同意在哈检测并指定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
7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测结果,检验报告结论为:“受沈阳高信木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依据GB18580-2001标准对甲醛释放量一项进行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这份检验报告中显示:检验结果甲醛释放量为0.8mg/L,单项结论合格。此结论一出,消费者刘女士当即表示质疑,该所相关人员以只对来样负责为由,对其质疑不予答复。
对检测结果不认可的刘女士又将自家地板取出几块,并把从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取回的送检地板剩余部分送至黑龙江室康室内环境检测中心要求再次检测,室康检测中心鉴于经本单位检测后的送检样品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标准,没有必要再重复检测,建议刘女士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刘女士便委托室康检测中心和她一起将高信地板样品寄送至北京的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
与此同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得出高信地板合格的结论后,高信地板厂家表示,在这种检验结果下,企业也会对消费者负责,可以免费为消费者恢复因检测取样而拆毁的地面,并给消费者家送来了几块地板,用于恢复原样。同时,厂家再次向消费者提供了由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显示厂家委托检验的三块地板甲醛释放量分别为“0.3mg/L、未检出、未检出。”
5次检测4次不合格
7月中旬,刘女士将检测结果告知记者,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结果为甲醛释放量4.36mg/L;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为甲醛释放量3.1mg/L。这两份采取不同检测方法的报告,均显示此批次高信地板送检样品甲醛超标。而该批次送检样品中,就有消费者刘女士从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取回的送检地板剩余部分。
根据这两份检测报告,消费者刘女士对高信地板合格的说法更加怀疑,同时也对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甲醛释放量0.8mg/L的结论提出严重质疑,为什么同是从自家取出的地板,甚至就是一块板材的另一部分,其他机构检测的结果都是严重超标,而高信厂家指定的机构检测的结果则是远远低于国家标准限量值?
对于刘女士委托室康检测机构同其一起送检的高信地板的检测结果,记者同沈阳高信地板厂家人员进行了沟通,厂家表示不能认可,他们只认可黑龙江省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结果。
为确保检测结果公平公正,日前,消费者、本报记者再次将沈阳高信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信强化复合地板送到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检测,检测过程还邀请哈尔滨市动力公证处公证员进行公正。18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高信地板甲醛释放量为2.2mg/L,高于国家地板甲醛释放量1.5mg/L的**高限量值。
得到本报**新的检测结果后,刘女士说:“4份证实检测不合格的报告应该说明问题了,高信地板铺在房间里,我真的不敢住啊!为了得到一个准确的结果,几个月来我身心疲惫,我坚持复检,只是想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一个客观公证的检测结果。为什么消费者要得到一个正确的检测结果的过程这么难呢?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复合地板的甲醛释放量的知情权由谁来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