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板名称标注不规范 消费者高价买来便宜货
京华时报 09-08-21 阅读数:
欺诈或被判赔
面对已经发现的这些标识不清的产品,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如果与国家标准不符,则属于标识不清,属于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但如果在此过程中,由于商家的标识不清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宣传或者欺诈,则可以按照消法规定,要求商家退一赔一。张立非建议企业在起名前**好先将木材送检,规避相关风险。
木材种类繁多,即使看到国家标准,消费者也不可能都记得住。那么,消费者在购买时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名不副实的产品呢?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罗炘表示,他们也曾遇到过木材标注不符合规范的案例——消费者高价买了便宜货。对此,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先看看标注名称,并询问销售员木材的规范名称是什么,如果销售员讲不出来,就需要多加留意了。“至少心里有个谱,能降低被骗的几率。”(编辑 zyhok)
热点推荐:
地板进价正在悄然上涨 零售目前仍有优惠 市场行情:2009年8月上旬国内木材走势 资本“输血” 推进克诺森华蜀中争霸 地板分类实在太多 何时品类才能不乱?